城鎮落戶全面放寬
有合法穩定住所即可落戶
意見提出,通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以及相關經濟社會配套改革,力爭到2020年實現全市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以上,超過全省平均水平。
《意見》指出,全面放開縣(市)城區和建制鎮落戶限制。在石市縣(市)城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及獲得縣(市)、區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貢獻的優秀農民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合法穩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房、合法自建房和借住房,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各類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租賃房屋(下同)。優秀農民工,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請在縣城鎮派出所或社區公共地址上落戶。
市區落戶有序放開
優秀農民工可落戶社區公共地址
《意見》提出,有序放開市區落戶條件。在市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可以申請辦理當地常住戶口。
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員,可申請在合法固定地址上落戶。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滿足居住生活條件并實際居住的自購商品房、合法自建房(下同)。
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并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可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落戶。具有合法穩定職業的人員包括行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聘用或與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一年以上的;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依法納稅一年以上的;從事自由職業,并辦理居住證一年以上的人員。
獲得縣(市)、區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以及有突出貢獻的優秀農民工,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在社區公共地址辦理落戶。
在石市投資20萬元、年納稅達到1萬元以上的投資經商人員,可直接在投資地或社區公共地址辦理落戶。
直系親屬投靠不再硬性要求有房
《意見》提出,放開直系親屬人員投靠落戶城鎮限制。具有石市市區、縣(市)城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戶籍的人員,取消合法固定住所的限制,其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等直系親屬,可以申請辦理投靠落戶。對屬于掛靠在石市的常住居民戶口(不包含人才中心學生戶),申請直系親屬投靠的,需要戶主提供書面同意落戶的證明;對屬于落戶單位集體戶的常住戶口,需單位出具同意落戶證明,可在單位集體戶中建立家庭戶。
放寬一般人才落戶限制
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職業資格、企業需要的技術工人或中專、中技類人員,本人可以在石市市區、縣(市)城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的單位集體戶或社區公共戶申請辦理落戶。
引進高層次人才落戶
對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師職業資格,并在石市城鎮工作的高層次人才,以及規模企業和骨干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技術骨干、特殊崗位急需特殊人才,自愿遷入石市的,可將戶口落入各級人才交流中心、社區公共地址或親屬家庭戶,同時準予申請本人及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隨遷落戶。
戶口登記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劃分
《意見》要求,按照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取消按戶口性質劃分的農業、非農業戶口統計。戶籍在城鎮的統計為城鎮戶籍人口,戶籍在其他區域的統計為農村戶籍人口。
建立社區公共戶口
《意見》提出建立社區公共戶口。在城鎮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對在本轄區內租用的保障性住房、其他租賃房屋及尚未確定歸屬居委會、門牌號的固定住所居住,但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無親屬關系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上落戶;對符合戶口遷入政策條件,無合法穩定住所,成員間存在家庭關系的,可在社區公共同址上建立家庭戶。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及家庭戶成員,與其他城鎮戶籍人口享有同等權益。
改革居住證制度
《意見》提出進一步規范居住證的辦理范圍,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石市市區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辦理居住證。符合落戶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居住證持有人在石市連續居住3年以上且參加社會保險2年以上的,同時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職業資助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就業扶持、計生服務、公共文化服務、證照辦理服務、基本醫療服務、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等權利。
鹿泉欒城藁城三區加快農民變市民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要及時將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所涉及的城中村居民全部納入城鎮戶籍人口登記管理和服務范圍,逐步將原村民委員會依法改建為社區居民委員會,使城中村居民有步驟地實現市民化。鹿泉區、藁城區和欒城區要緊緊抓住行政區劃調整和二、三產業大發展的有力時機,重點加快推進域內農村居民的市民化工作。
進城落戶者農村土地承包權等仍受保護
同時,戶籍改革推進過程中,對進城落戶人員所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經濟組織分配權予以充分保障,嚴禁違法強制收回,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以合法形式流轉。切實保障農村居民市民化過程中的合法權益。對成建制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村育齡夫妻,在落戶后的24個月內,可繼續享有農村居民的計劃生育政策。
[河北新聞]石市將有序放開市區落戶條件,在石市投資20萬元、年納稅1萬元以上的投資經商人員,可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