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期間,被告人王某在沽源縣黃蓋淖鎮東山坡村開辦快速石料廠,非法占用農用地。經司法鑒定,王某所開的石料廠范圍內占用林地面積為52.77畝,其中非法占用護林面積為4.73畝、待補造林48.04畝。
本案由上級院指定該院后,承辦人在認真審查案件的基礎上,認真領會省檢察院部署的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專項工作的精神,本著切實保護環境的態度,依法向該縣林業部門下發了檢察建議,要求被告人王某對非法占用的林地予以補造,恢復已經破壞的植被,同時依法從快對王某提起公訴。
今年以來,河北沽源縣人民檢察院緊緊把握工作重點,立足實際,把工作目標對準省檢察院制定的“三類重點整治行業”和“九種重點打擊對象”。因地制宜,集中力量打擊盜伐濫伐林木、非法占用農用地、非法采礦等犯罪活動。該案件的順利審結,不僅極大地震懾了破壞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也有力地維護了環境生態秩序。
[國內新聞]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2015年春運期間,全國旅客出行規模將繼續呈增長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