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辦:侵犯業主利益協商不成業主可起訴
“不交取暖費,就停水”,對于景康小區業主遇到的問題,衡水市住建局物管辦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物業對于居民不繳取暖費就停水的方式十分不妥,也侵犯了業主的切身利益。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公司是維護業主生活環境的單位,要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對于物業欠妥的做法,如何對其監管?無論是當地房管所還是住建局物管辦工作人員都坦言,他們對物業公司約束力不足,且沒有執法權,只能通過協商解決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如果調解不成,只能建議業主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記者手記:物業與業主“什么仇什么怨!”
景縣李先生的遭遇,并不是個例。翻開近期的新聞,就會發現,物業與業主之間矛盾糾紛充斥在每個人的身邊。安平某小區不用暖也得全額交取暖費,否則就停水電,饒陽某小區物業費與取暖費捆綁,不交物業費不收取暖費……物業與業主到底有“什么仇什么怨!”
說起小區里的矛盾,物業和業主都一肚子怨言。物業說,業主總是對他們不滿意,提出各種理由不交物業費。業主說,物業公司自身服務不達標,還侵占公共綠地變賣車位等等,服務與收費不等值,怎么能讓業主滿意?
其中,物業費難收是很多物業公司最頭疼的問題,很多小區存在業主拖欠物業費的現象,致使物業想盡辦法,與門禁卡捆綁收取,與取暖費捆綁收取,與電梯費捆綁收取,而物業的這種捆綁管理,卻讓更多業主反感,有業主堵住了小區大門,有業主與物業人員大打出手,最終,業主對物業失去信心,物業公司難以支撐,小區也變得臟亂無序,兩敗俱傷。
有人說,物業與業主的關系可比“婆媳”“主仆”,但無論是何關系,這兩者都是密不可分,卻又矛盾重重。物業公司失去了業主,就等于失去了立身之地;業主離開物業公司,幾代人買的房子,卻無法正常居住。其實,無論是何種關系,都不應該有“什么仇什么怨”,雙方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互相尊重,思對方所思,共同為居住的家園錦上添花,豈不更美?!
[邯鄲新聞]2014年12月13日,2014河北省新媒體高峰論壇暨河北省新媒體聯盟成立大會、河北省文化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