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這是繼今年8月份國務院決定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之后的再次下放,調整后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目錄總和達113項。本次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的82個項目,占現有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總數的47%。這82個項目包括對地方經濟發展有重要影響的石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食品生產許可、食品流通許可、餐飲服務許可等多項許可,涉及經濟、文化、衛生等民生領域。
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嚴格規范工商登記程序,對涉及改為后置審批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許可證件。此次前置審批改后置審批的含金量更高,并且經過這兩次的調整,已經將企業大部分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了后置,對于企業創業的松綁意義重大。
“除了按照全國統一規定實施之外,河北省還明確了‘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部門職責,建立健全了行政審批、行業主管與后續監管相一致的市場監管責任機制。”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說,這將確保第二批“先照后證”改革工作順利實施。
根據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將評選表彰第四屆全國文明城市。經研究,省文明委擬推薦石家莊市、邯鄲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