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區開發商逾期交房 違約金變代金券
張貼在小區門口的違約金賠償方案
業主:交房過程涉嫌違規
根據業主們的介紹,按照當時和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交房日期為2014年5月1日,但是過了約定的交房日期依然沒有任何消息,直到8月26日,河北安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邢臺分公司在當地媒體刊發了一則《交房公告》,有的業主才發現能交房了。
“8月29日,銷售人員給我打電話說可以交房了。”業主楊先生說,接到交房通知是售樓人員打的電話,因為各種原因他并沒有看到媒體發布的公告。和楊先生一樣的接電話交房的占絕大部分。“按照合同規定,應該是出賣人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開發商的做法有點違規。”嚴先生說,他4月下旬簽的合同,本來按照合同5月1日交房,是按照準現房買的,結果拖了三個多月。
到了交房當日,業主們又發現了新的問題。“就交給我們一份收費明細,包括契稅、維修基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萬多,交了錢就可以拿鑰匙。”一位業主告訴燕趙都市報記者,開發商應該提供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及房屋實測面積登記等手續沒有,于是有的業主拒接了交房。
根據燕趙都市報記者了解,有一部分業主在交房過程中拿到了《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一開始交房的沒有,后來我們強烈要求他們出示,最后給了,但是竣工驗收報告始終沒看到。”
違約金變身代金券
在業主們的眼中,開發商交房的過程中已經涉嫌多項違規,但是更讓他們糾結的是逾期交房的違約金如何落實?“交房的時候,開發上根本不談違約金的事,也不承認,后來沒辦法了業主們找到市政府。”楊先生告訴燕趙都市報記者,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業主和開發商共同協調,最后開發商認可了違約金,并答應按照合同給現金。
但是接下來卻出現了新的變化。“開發商雖然承認了違約金,但是給業主的方案是違約金的10%給現金,然后折算一年的物業費,其他的變成了車位代金券。”業主們說,這樣的賠償方案,實在不能讓人接受。
燕趙都市報記者在安聯德國印象小區門口看到一則沒有落款和時間的《逾期違約金賠償標準通知》,賠償方案為:1、違約金總額按照業主總合同額的萬分之一賠償,逾期天數為118天。2、總違約金=一部分現金+1年物業費+車位代金券,其中現金為總違約金的萬分之零點一,物業費為2015年9月1日到2016年8月31日。
“如果不購買車位,那剩下的錢就沒了說法,其實還是變相強制要求業主買車位。”一位業主告訴燕趙都市報記者。隨后燕趙都市報記者電話聯系了安聯德國印象售樓部,銷售人員說賠償方案是公司制定的,至于如果出臺的方案則不清楚。
張貼在小區門口的違約金賠償方案 [河北新聞]遇上開發商逾期交房,如何維權是一件讓業主們很頭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