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編委辦印發了《關于改革我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制度的通知》,將年檢制度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將開辦資金驗資制度改為確認制度。
從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將取消事業單位年檢制度,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此項制度實施后,全省4.6萬余家事業單位將從中受益。按照新規定,全省各級登記管理機關將停止對領取法人證書的事業單位的年度檢驗工作,事業單位將不再提交年度報告書、資產負債表、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住所證明等文件資料。但要按照要求公示其年度報告,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力量,促進事業單位自律和社會共治。
將開辦資金驗資制度改為確認制度后,事業單位在設立登記或變更開辦資金時,不再提交具有法定資格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這項改革將降低事業單位登記的準入門檻,進一步減輕事業單位負擔。據統計,免于提交驗資證明,每年將為我省省直事業單位節約開支5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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