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對維護群眾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體系,《決定》明確,建立健全社會矛盾預警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有關專家認為,上述四種機制以及兩個渠道的建立,表明了對群眾維護利益訴求的積極回應姿態,體現了在法治化語境下,由“堵”轉“疏”的社會治理理念?!稕Q定》還提出,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專家認為,這是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和正常的信訪秩序相結合的表現。
就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和化解,《決定》還提出,要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專家認為,這是在充分尊重法律權威的前提下,運用有效措施對多種糾紛解決方式進行整合,既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自身優勢,又使不同方式之間形成必要的銜接產生合力,有助于使多元的社會矛盾得到解決。
社會安全不但事關百姓生命財產安全,也直接體現著社會的法治化水平?!稕Q定》為此專門提到,要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健全落實領導責任制。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響社會安定的問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海南官員偷情 遭妻子率眾親戚捉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