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必須堅持立法先行,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個關鍵。這一重要論述在我省干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連日來,大家認真學習全會精神,紛紛表示,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增強地方立法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為依法治省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依法治國,實質上是依良法治國。而良法的制定,就離不開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志廣認為,科學立法的根本要求是要立足全局和戰略高度,充分尊重和全面體現客觀規律,使制定出來的法公平合理、切實可行。地方立法必須依據省情民意確定立法項目、設定法規內容、建立立法制度機制、深化立法后評估和法規清理等各個方面的工作。民主立法是科學立法的基礎和前提,是提高立法質量的根本途徑。
馮志廣說,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將深入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抓住提高立法質量這一關鍵,在實踐中更好地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進一步完善立法機關主導、有關部門參加,人大代表、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和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的工作機制,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拓寬公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
“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必須有一整套法律制度作保障,當務之急是盡快完善保障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法律制度。”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蘇躍龍表示,長期以來,我國雖有立法法作為上位法規范,但其他保障立法公平、公正、公開,從而實現科學化、民主化的程序性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還較欠缺,以至于出現諸多關門立法、法出多門、法條沖突,甚至地方立法追求地方保護、部門立法追求部門利益的現象。因此,目前亟待探索并建立相關制度,確保法規起草的專業化和意見征集的社會化、公開化,立法程序的科學化。
作為有地方立法權的市,近年來,邯鄲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把握立法工作主導權,“立、改、廢”并重,著眼務實管用,突出重點領域立法、創制性立法和地方特色,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及時制定完成了《邯鄲市節約能源條例》、《邯鄲市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等法規5件,廢止1件,對3件法規進行了審議,為推進依法治市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邯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彭學增認為,改進和加強立法工作,首先要提高立法質量,完善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建立健全立法協調工作機制、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探索法規出臺前與立法后評估機制,使制定的法規更好地表達、平衡和調整各方面利益關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切實發揮立法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進程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
當前,人民群眾對立法方面反映的一個主要問題,是有些地方性法規過于原則,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不管用、不能解決實際問題。對此,唐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高慧東認為,地方立法要增強可操作性,突出地方特色,在法規起草、審議階段,要發揮人大的主導作用,拓寬起草渠道,逐步建立聯合起草與專家起草相結合的起草模式。注重到基層去、到一線去、到人民群眾中去,扎實開展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民意。要進一步擴大法規征求意見的范圍,推進民主立法。要用好用活各種調查研究方式,避免“閉門造法”。
在談到“開門立法”、“陽光立法”時,張家口市橋西區委書記王亞軍結合自身工作實際表示,“開門立法”將立法置于“陽光”下,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廣大公民了解、參與、監督立法,在立法過程中體現人民意志和要求,使法律符合實際、尊重科學、反映民意,有助于提高立法質量,可以有效避免地方利益、部門利益法制化的現象,產生民眾尊重、認可、信任的法律法規,進而增強法律權威,促進法律執行落實。(記者劉常儉、周遠、薛惠娟、高振發、趙曉清、李斌采寫)
[河北新聞]河北省干部群眾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