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典禮成為新人必不可少的節目。
[河北新聞]新人結婚去酒店訂婚宴,婚慶公司卻要求用指定的,否則就要交“入場費”。燕趙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隨著婚慶事業的興起,酒店和婚慶公司“捆綁銷售”的現象也變得普遍。
新人:不用指定婚慶就交“入場費”
又到十月結婚季,不少新人喜結連理,而舉行一場結婚典禮也成了必不可少的節目。然而,不少新人卻遇到了“捆綁消費”,在預定酒店時對方會要求用指定的婚慶公司,不然就要額外支付一筆“入場費”。
滄州市王先生前幾天剛剛在北環一家酒店舉行完婚禮,當初訂婚宴時,工作人員就告知使用婚宴大廳需用他們指定的婚慶公司,“因為酒店裝修的費用是那家婚慶公司出的。”如果自己另選婚慶公司,需繳納800元入場費。“問了幾家酒店都這樣,算是行業潛規則了。我們好不容易才訂下婚宴,總不能為這點小事再退酒席,最后就接受了。”王先生說。市民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有朋友做婚慶價錢可以優惠,原本都看好了婚慶套餐,沒成想訂酒店時計劃被打亂了。“不用指定婚慶,不是交入場費,就是交租賃費,算下來之前節省的那部分費用全漲上來了。”
調查:酒店普遍專推某家婚慶公司
為了解婚宴和婚慶公司是否存在捆綁消費的情況,燕趙都市報記者先后走訪了滄州市大西洋、老石頭、天然居、金獅以及阿爾卡迪亞大酒店等多家酒店。
浮陽大道某酒店負責婚慶工作的尚經理表示,他們酒店自己就有婚慶公司,雖然顧客有權選擇別家,但如果使用他們的婚慶公司,可以免交1500元的LED租賃費。“我們的婚慶收費低的只要三千多元,場地設備、攝影照相全有了,算算還是選我們的合適。”尚經理說。
黃河西路一家高檔酒店的工作人員則表示,他們有專門合作的婚慶公司,如果選擇酒店指定的婚慶公司并且消費兩萬元以上,可以免交場地租賃費,而酒店最大接待廳的場地費為半天5000元。通過走訪,記者發現雖然酒店說法不一,但普遍都會指定或推薦給消費者某家婚慶公司。而“捆綁消費”基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酒店自身開有婚慶公司,另一種則是酒店有專門合作的婚慶公司。
消協:現象普遍但鮮有消費者投訴
記者也就此情況聯系到滄州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李大剛告訴記者,他們已經注意到這一現象,“幾年前還只是一兩家酒店這樣,現如今這種現象已經變得非常普遍。”
李大剛說,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服務方式的權利,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經營者銷售商品時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者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酒店指定婚慶公司,不僅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也涉嫌不正當競爭。”
但李大剛同時表示,可能因為婚慶是甜蜜產業,不少消費者不愿在大喜的日子過多計較,所以目前消協并未接到一例投訴。
結婚典禮成為新人必不可少的節目?! 河北新聞]新人結婚去酒店訂婚宴,婚慶公司卻要求用指定的,否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