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作出決定:改進和加強人大工作
[河北新聞]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更好地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積極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全省人大工作,現作出如下決定。
一、進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1.改進和加強人大工作是堅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迫切需要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各級人大工作。面對新的時代要求,全省各級黨政機關、法院、檢察院和各級領導干部要站在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道路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高度,不斷強化對地方國家權力機關性質、地位和作用的認識,進一步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和制度自信,自覺堅持和維護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2.改進和加強人大工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現實需要。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制度治理國家,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各級領導干部要努力轉變思維方式,改進領導方式,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提高黨運用國家權力機關處理國家事務的執政能力。要依法決策,帶頭守法,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3.改進和加強人大工作是實現河北綠色崛起的有力保障。圍繞實現“堅定不移走綠色崛起之路”的目標任務,各級黨委要重視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能作用,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支持和保障地方國家權力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推動建立有利于綠色崛起的體制機制,最大限度地發揮其在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進一步加強地方立法工作
4.堅持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相結合。在全面深化改革各項工作中,各級黨委要善于把改革決策與立法決策結合起來,善于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轉變為國家意志和人民的自覺行動。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引領、推動和保障改革的作用。
5.堅持民主立法、科學立法。各級黨委要重視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發揮主導作用,使人大及其常委會真正掌握立法工作主動權,善于立、改、廢、釋的綜合運用,力戒地方、部門利益法制化。對帶有全局性、戰略性的法規草案,要以黨委名義印發各級黨政機關,廣泛征求基層意見,使人大立法工作更加科學、民主。要認真研究制定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突出重點領域立法,突出創制性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著眼務實管用,不斷提高立法質量。
三、進一步強化對“一府兩院”的監督
6.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監督權。各級黨委要重視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強化對“一府兩院”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監督,依法行使各項監督職權。要重視和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綜合運用視察、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工作評議和滿意度測評等多種形式,依法運用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罷免、撤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多種監督手段,切實加強重點監督、跟蹤監督和公開監督,不斷加大監督力度,提高監督實效。要重視和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與紀檢、監察、審計部門的溝通聯系,完善人大專門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與“一府兩院”及相關部門的聯系機制,加強各級人大之間的協調聯動,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合力。
7.加強對政府依法行政的監督。各級政府要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對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審議意見,要認真執行和研究處理,并予及時報告。要認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進行全口徑預決算的審查監督及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政府召開重要會議、研究重要工作,要邀請人大常委會或者相關工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人大及其常委會召開法定會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安排相關人員列席,聽取審議意見、回答詢問。政府垂直管理部門要自覺接受所在地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依法監督,定期報告工作,及時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變動情況。
8.加強對法院和檢察院的司法監督。各級法院、檢察院要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認真做好人代會上的“兩院”工作報告,閉會期間將重大事項、重要舉措、重點工作等情況及時向人大常委會報告或通報。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審判、檢察人員履職情況的監督,認真對待對申訴控告涉法案件的監督,積極開展人大代表旁聽庭審活動,著力促進司法公正,維護公平正義。
四、進一步規范重大事項決定、選舉任免工作
9.支持和保證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各級黨委要善于將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問題,通過人大及其常委會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決議、決定,依法保障黨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有效實施。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或辦法,明確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范圍,規范審議規則和程序。“一府兩院”要嚴格落實重大事項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制度,凡屬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的重大事項,都要提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決定,并認真貫徹執行。依法應由人大及其常委會表決通過的重大事項,避免黨政聯合行文。
10.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各級黨委要把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行使選舉任免權統一起來,凡需由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干部,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中央關于地方黨委向地方國家機關推薦領導干部的若干規定》等規定執行,并在醞釀候選人或審議人事任免案時,認真聽取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意見,作出解釋和說明。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確保黨委人事意圖的順利實現。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任命的干部在法定任期內要保持相對穩定。嚴肅查處違反選舉法律法規、破壞選舉工作的違法違紀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建立全省統一的考試題庫。
日前,省委作出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人大工作的決定。決定全文如下: [河北新聞]為深入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