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日前,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公安廳聯合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違法犯罪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诽岢觯矙C關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涉嫌犯罪行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積極給予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執法檢查和接受舉報投訴時,發現違法行為明顯涉嫌犯罪的,要立即書面通報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支持、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工作,徹查案件事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執法辦案時發現涉案嫌疑人可能逃匿、銷毀證據或者轉移、隱匿涉案財物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通報。公安機關應當迅速派員介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立案偵查。對于以暴力、脅迫等方式阻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法處理。人民檢察院應當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案件移送和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工作進行監督,及時依法批準逮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判,并通過案件的審理,總結分析犯罪案件特點和規律,針對案件反映的藥品安全監管漏洞、監管模式落后等問題,適時向有關監管部門提出司法建議。
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或者疑難復雜的重大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采取組成聯合工作組等形式,共同商定工作策略和步驟,聯合打擊。上級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重大涉嫌犯罪案件開展聯合督辦,加大指導協調力度,確保嚴格依法辦案。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打擊制售假劣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相互通報查處制售假劣藥品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兩法銜接工作的有關情況,交流重要工作信息,研究銜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兩法銜接工作的對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