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期間,我省將加大路面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多部門聯合執法活動。組織公安交警、交通路政、交通運政等部門成立路面聯合執法組,以公路超限檢測站為依托,采取固定檢查和流動稽查相結合的方式,在超限檢測站及周邊主要路段,對疑似改裝貨運車輛實施檢查。重點整治三軸(含三軸)以上貨運車輛的非法改裝行為,具體包括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或承載限值,即擅自加高、加寬、加長貨廂攔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輪胎數量;擅自增加車軸數量;擅自改變車輛主要總成部件,即擅自更換與原車型不一致的發動機、變速箱、前橋、后橋或車架;更換車輛車身或罐車罐體。在此治理階段,對經查車輛存在擅自改裝現象的,將暫扣車輛到指定停車場,依法予以處罰。
此次行動還將開展汽車整車、專用車生產(改裝)企業監督檢查。組織工信、公安、質監、工商等部門成立汽車生產改裝企業聯合檢查組,主要檢查生產(改裝)的公路運輸車輛與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一致性情況。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逐一進行檢查并進行登記,對未按產品公告生產產品的企業將責令限期整改,按照相關規定召回違法生產(改裝)車輛,并依法予以處罰。對聯合執法查處的非法改裝貨運車輛實施責任倒查,追究車輛非法改裝企業的責任,屬于已取得車輛改裝資質的企業依法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經營資格。屬于未經批準擅自從事汽車改裝的企業,依法予以取締。
同時,倒查非法改裝企業、車輛所屬運輸企業,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以被認定的非法改裝運輸車輛為線索,積極追查非法改裝運輸車輛來源與非法改裝企業,對駕駛員和車主進行訊問,詳細了解改裝企業或維修廠(站)等有關信息,報當地治超辦,由工信等部門依法追究非法改裝企業或個人的責任。對聯合執法期間查處的車輛,交通運政部門要全部予以登記,倒查車輛所屬運輸企業,對整改落實不到位情節嚴重,存在重大運輸安全隱患的,由發證運管機構限期責令改正,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節嚴重的,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集中整治階段結束后,各市治超辦將每月利用3-4天的時間開展一次短時間的集中整治行動,形成長效機制,確保非法改裝車輛現象不再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