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要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有針對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堅決防止用公款送月餅等不正之風發生。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帶頭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帶頭抵制各種歪風邪氣,自覺接受群眾監督。要教育廣大黨員干部不斷增強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從點滴做起、從小事小節做起,爭當遵規守紀的模范。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干部要嚴格遵守“十個嚴禁”,即嚴禁用公款購買和贈送月餅等各種節禮;嚴禁用公款購買或接受各種商業預付卡、購物卡、消費券和電子禮品卡;嚴禁出入私人會所或利用培訓中心、療養所、機關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樂等;嚴禁用公款參與高消費娛樂和健身活動;嚴禁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活動;嚴禁公款報銷或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以及上級單位向下級單位、黨政機關向企事業單位攤派費用;嚴禁借節日之機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違規使用公務用車;嚴禁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
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把防止用公款送月餅等奢侈浪費行為作為正風肅紀專項整治的重要內容,公布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和電子郵箱,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堅決查處不收斂、不收手的頂風違紀行為,對典型問題指名道姓公開曝光;對職責范圍內黨員干部發生嚴重違規違紀問題的,在追究當事人的同時,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對制止公款送月餅等節禮行為工作不力,致使該地區或部門奢靡之風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地區、部門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