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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新聞]河北省女子監獄7月31日就媒體報道“三鹿原董事長田文華減刑”一事作出說明,稱其減刑事宜系依法依規進行。目前,該犯仍在監獄服刑。
獄方表示,2009年4月2日以來,罪犯田文華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服刑。服刑期間,該罪犯能夠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學習教育和勞動改造,先后獲得考核記功獎勵3次,被評為2010年度獄級改造積極分子,確有悔改表現。2011年11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其刑期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19年,剝奪政治權利改為6年。減刑后,田因改造表現較好,陸續獲得多次記功等獎勵,且無違規違紀行為,2014年5月,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其減去有期徒刑1年9個月。
河北省女子監獄說明稱,罪犯田文華減刑事宜,均嚴格按照刑法、刑事訴訟法、監獄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規定辦理,經過了嚴格的程序和多次獄內公示,系依法依規進行。
河北省女子監獄表示,將一如既往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罪犯刑罰,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繼續監督。
曾為中國乳品業巨頭之一的石家莊三鹿集團,2008年被查出生產含有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從而引發中國乳品行業“地震”。據中國衛生部(現為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計,此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共導致29萬余名嬰幼兒出現泌尿系統異常,其中6人死亡。
田文華系原三鹿集團董事長,因“三聚氰胺”事件于2009年1月被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杭志奇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吳聚生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