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74歲的石某去年9月因強奸罪被判緩刑,村委會于當月取消其享受的農村低保及支部委員職務,后石某因此事多次找村要求恢復低保未果,于是對村主任等產生報復心理。在村兩委換屆期間,他就想通過故意放火把村干部“燒”下來以泄私恨,沒想到6小時后被抓獲歸案。
在豐寧滿族自治縣看守所里,兩鬢斑白的古稀男子石某蜷縮在角落里,眼神里充滿了對外面自由世界的向往!一個古稀之年的老人,本該在家庭享受兒孫繞膝、含飴弄孫的天倫之樂,為何淪落到如此地步?
清晨火警 原因撲朔迷離
3月27日早6時40分,豐寧鳳山鎮廟溝村黨支部書記呂玉生報案稱:“從去年秋季以來,我村已經先后三次發生故意放火事件,但由于發現、撲救及時,沒有造成大的損失,也沒有報案!今天早晨5點左右村部東山坡發現山火,過火面積也不大,目前已經被撲滅,懷疑仍是人為故意放火!”
是人為泄憤放火?是野外用火失火?還是不小心著火?接連不斷的山火事件讓群眾互相揣測議論紛紛,當地百姓談火色變,和諧安寧的社會氛圍被突然降臨的火情攪亂了!
民警出擊 一串鞋印鎖定犯罪嫌疑人
7時20分,當干警們走遍了整個火場后,終于有了收獲:在水泥路和火災現場間的耕地內有通往過火痕跡最西側一去一往深淺不一、前腳掌印痕較深、左右擺幅較大的新鮮腳印,旁邊伴行一去一往狗的足印。干警馬上深入村民中間挨家挨戶進行全面走訪摸排,重點調查走路不穩、養狗的人員。一組進入附近市場、商店等場所調查與現場遺留鞋印相似的鞋子;走訪村民的偵查人員摸排確定了本村村民石某符合現場勘查分析的特征。石某74歲,走路左右搖擺,習慣性腳尖先著地,家養有一條狗,平常外出地里干活時總穿黑色膠底布鞋,經常帶著狗。經過對各方的信息研判,初步確定了嫌疑人,隨后馬上對石某家依法進行搜查,依法提取了與市場調查的鞋相似的兩只黑色膠底布鞋。
真相大白 只為泄私憤
4個多小時過去了,案情在群眾的翹首企盼中即將水落石出。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石某2013年10月份因犯強奸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期2年執行。因是服刑人員,村委會根據相關政策取消其低保待遇和支部委員職務,石某遂對村主任等不滿,產生報復心理。在村兩委換屆期間,就想通過故意放火把村干部“燒”下來以泄私恨。3月27日凌晨3時許,石某起床,穿上布鞋,帶上打火機,領著狗穿過水泥路和山坡間的耕地,竄至本村東邊北陽坡山上點燃可燃物故意引發山火,待火著起來后從原路返回家中繼續睡覺。
正所謂“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3月27日17點40分,石某被依法刑事拘留,4月17日被批準逮捕,等待石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