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未滿12周歲未成年人上路騎自行車、三輪車罰款50元,未滿16周歲駕駛、駕馭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蓄力車罰款50元,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罰款30元,行人翻越護欄罰款20元,行人闖紅燈罰款5元……滄州交警精細化交通管理,對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加大整治力度。
5月7日上午10時,在滄州市區主要路口,滄州交警組織交通志愿者發放《行人、非機動車交通安全宣傳頁》,許多市民看到未滿12歲的孩子騎自行上路要被罰款后十分驚訝,交警當即為行人講解這條法律的出處。一位老大爺領著孫子來到咨詢臺前,當聽到翻越護欄要罰款后,連說這樣做很有必要,“機動車道上的車太快,行人翻護欄太危險。”
上午10時41分,市民李女士騎著一輛自行車,后面還跟著一個騎小自行車的八九歲的孩子,兩人從新華路左轉到清池大道,此時路口的信號燈還亮著紅燈,路口的語音告警提示也一直在播放,可李女士與孩子還是騎車直接闖紅燈前行,結果被執勤交警攔了下來。“我沒有注意紅綠燈,就想帶著孩子學習一下騎自行車。”看到交警攔截自己,李女士臉色通紅地為自己辯解。
交警認為,李女士的違法行為非常典型,不但把自己和孩子置于危險當中,也給孩子起到了一個惡劣的示范作用。最終交警對李女士騎自行車闖紅燈處以罰款10元以及對孩子未滿12周歲騎自行車上路合并罰款60元的處罰。在隨后短短30分鐘時間里,在同一路口,又有10名闖紅燈的非機動車主受到處罰。
據滄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越線停車、非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闖紅燈、逆向行駛,行人翻越護欄、不按信號指示通行等都是最常見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城市道路暢通帶來極大的影響。而且對于未滿12周歲的孩子騎自行車上路、未滿16周歲的孩子騎電動自行車上路,交警部門將對其監護人進行罰款教育。對行人、非機動交通違法,主要是教育為主,罰款為輔,性質特別惡劣的要上限處罰,交警也呼吁文明交通從孩子抓起,文明交通更需要大人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