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朋友聚會并不是非喝酒不可,真要喝也要適可而止。這不,圍場法院日前審結了一起因飲酒過度猝死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被告本來好意邀請朋友喝酒,沒想到朋友卻因喝酒過度猝死;逝者的妻子一怒之下將被告等人告上法庭。
2014年1月的一天,圍場人鄭威(化名)邀請幾名好友到家中聚餐。多日未見,酒喝得暢快淋漓,不到兩個小時,七八瓶白酒被喝得一干二凈,隨后每人又喝了幾瓶啤酒。
酒后在大家共同響應下,幾人并沒有離開,而是在鄭威家玩起了撲克。晚上9時20分,朋友周泰(化名)拿著牌的雙手突然垂了下來,幾人喊他也渾然不知,腦袋徑自扎在牌桌上。周泰被緊急送往醫院后因為搶救無效死亡。醫院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書,死亡原因為猝死。
周泰之妻王女士聞聽噩耗悲痛不已。如果不是丈夫在鄭威家喝那么多的酒,丈夫就不會猝死,鄭威和同時喝酒的另外幾人都應該負有責任。王女士多次和鄭威以及另外幾人協商,但是鄭威幾人都覺得委屈,認為不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無奈之下,王女士將鄭威等8人告上了法庭。
圍場法院認為,被告鄭威在自家邀請死者周泰和其他幾名朋友共同吃飯飲酒,周泰在飯后玩撲克牌時突發疾病,造成猝死,雖然被告盡了積極搶救的義務,但8被告畢竟與周泰同桌飲酒,且周泰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周家屬在周死亡后生活陷入困境,8被告應盡相應的補償義務。結合本案實際情況及雙方的經濟狀況,法院判決被告8人應該承擔相應經濟補償共計13萬元。
朋友聚會免不了推杯換盞,但是喝酒一定有個度。以上案件提醒市民朋友,酒桌上一定不要喝酒過度,或者一味勸酒,造成不良后果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