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自國家主席習近平提出反腐決議之后,全國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開展。然而,總有些地方官員,仰仗自己擁有的權力以權謀私,非法侵占和損害人民的利益。記者所調查的河北文安縣新鎮鎮口頭村官商腐敗一案便是如此。
據了解,該村村委副書記李國平多年來非法霸占毀壞村里耕地,侵吞集體財產,村民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問題,卻始終得不到處理,致使李國平的行為越來越囂張。據記者深入調查發現,自1986年起,李國平租用集體房產兩處,每年每處租賃費用是8000元,兩處合計16000元/年。而2002年村委會將租賃費改為每年每處2萬元,兩處合計4萬元/年。但李國平從1986年租用至今共27年,沒有向村委會上交過任何租賃費。2007年4月,李國平沒有經任何政府部門審批,以權謀私非法占據耕地100畝,這其中包括村民的口糧地。李國平為將其占據的100畝地的地基墊高2米,又在集體耕地上取土,導致50余畝耕地遭到毀滅性的破壞。同時,2012年李國平還將租用的集體房產拆掉,將所拆掉的材料全部歸為己有。2013年,李國平又在拆掉的集體房產土地上蓋商品樓出賣,現已蓋完兩層。此外,李國平還占有村里土地30畝,興建廠房(現新發公司所在地),完全不顧村民的利益,只顧牟取私利。
記者調查中還發現,李國平與村黨支部書記李景文均為親屬關系。李景文的弟弟李景武仰仗自己的親人在村里為官,從1994年至2001年將集體土地先后劃出170份50平方米1戶的門市進行售賣,所有賣地款全部由李景武個人占有,至今無法追回。2007年李景武又以建設新農村為名將他劃出去的170戶集體土地以2萬元收回,蓋大棚和樓房高價售出,獲取2000萬元的暴利。而這些非法所得,李景武既沒有向群眾公開,也沒有向黨支部、村委會匯報,導致2000多萬贓款至今去向不明。同時被李景武拆掉的170戶商戶卻損失巨大,每戶每年損失15000元,6年時間每戶損失9萬元,170戶總計損失1530萬元。
據村民反映,他們多次上訪反映李國平及親親屬的違法亂紀行為,但卻無人問津。一盧姓村民氣憤地說:“我們去縣里土地局反映情況,土地局說一定給個說法。后來李國平去了一趟土地局,這事就沒下文了。”倒數第二段改成這個在中共中央下大力氣整治腐敗的今天,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全面開展的今天,河北文安縣新鎮鎮口頭村還發生如此的腐敗案件,不得不讓人感覺痛心。
記者期待有關部門能夠盡快調查此事,還人民以公道,追回人民群眾的利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