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的意見》日前正式印發。根據意見,河北省將以35條措施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京津冀協同發展為引領,走出一條符合河北實際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城鄉一體的新型城鎮化道路。
意見提出了河北省新型城鎮化的發展目標:
——發展速度適宜。到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3%左右;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6%左右,新增城鎮人口800萬左右,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5%左右,努力實現1000萬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城鎮落戶。
——發展質量提高。城鄉居住條件顯著改善,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基礎設施更加配套,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善,防災減災體系更加完備,城鎮就業崗位持續增加,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健全。
——發展方式合理。集約型、組團式成為城鎮發展的主導,城鎮空間布局和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成為主要生產生活方式。
——發展體制健全。建立起新型城鎮化政策體系,戶籍管理、土地管理、社會保障、財稅金融、行政管理、社會治理、環境保護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圍繞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各項目標,河北省將重點實施以下重點工作: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包括改革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制度、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等舉措;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包括推進京津冀城市群協同發展、做大做強中心城市、重點發展中小城市等;強化城鎮產業就業支撐,包括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等;提高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水平,包括發揮城鄉規劃引領作用、嚴格建筑質量管理等;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包括優化城市空間結構、改善城鎮生態環境、塑造城鎮文化特色等;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包括發揮城鎮帶動作用、加強新農村建設等;創新城鎮化發展體制機制,包括改革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資金保障機制等。
意見還提出了具體的推進措施,成立省城鎮化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重大政策研究和制定,協調解決城鎮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制定《河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各市、縣(市)都要根據當地實際,相應制定新型城鎮化規劃,發揮好規劃的引領作用。加強城鎮化統計工作,建立健全新型城鎮化統計指標體系,規范統計口徑、統計標準和統計制度方法,每年發布全省新型城鎮化發展報告。制定新型城鎮化發展評估體系,作為評價各級領導干部實績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