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協議面積是287.73平方米,之后又按當時單價補了3.93平米的面積差價,可到該套房屋交付使用時,實測面積竟 成了227.24平米,面積縮水達到64.42平米。面對如此大的房屋面積縮水,邢臺市民王女士決定向開發商討要一個說法,但奔波數日,效果始終不理想。時值3.15消費者維權日臨近,王女士心有不甘且稍感力不從心,個體業主對抗開發商,“太難了”。
2011年4月9日,邢臺市民王女士與河北中鼎房地產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認購協議,購得79號院10號樓2單元101室,當時協議面積是 287.73平米,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單價為6164.81元/平米。據悉,位于邢臺市橋西區鋼鐵北路與八一大街交接處東北方向的79號院,項目總占地 460畝,規模宏大,以純居住高檔社區作為定位,全部規劃為大戶型,是邢臺當時價格最高的高端住宅。“除了看好開發商所宣傳的小區環境,當時他們還提到贈 送50平米的豐厚條件,這些,都是我所選擇這套房屋的的考慮要素。”14日上午,王女士告訴記者。
但開發商后續所提供的一切,顯然讓王女士難以理解。按照王女士的敘述,2012年3月18日,開發商稱房管局預測面積為291.66平米,王女 士隨后又按照6164.81元每平米的單價補齊了3.93平米的面積差價。同年7月,在開發商提供的預售合同上,建筑面積縮至250.57平米,其中套內 建筑面積為231.61平米。時至今日,該套房屋要交付使用,但邢臺市房管局出具的該套房屋實測建筑面積是227.24平米。“面積縮水達到64.42平 方米”,王女士感覺很錯愕,“起初規劃圖上標注的活動室,一下就沒了。”在王女士算來,如今到手的房屋,不僅開發商起初允諾的贈送面積沒了,而且自己掏錢買的面積也沒有,這樣算起來,少了百余平米。
在以后的日子里,王女士多次找到開發商協商賠償事宜,但開發商始終推諉,遲遲不予解決。14日下午,該項目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期間面積發生變化,是因為規劃結構發生變更。目前,雙方都在找各自的依據,爭取妥善處理。
根據記者了解,購房者在購買房屋前后,往往都會經歷王女士這樣的遭遇,不同的是縮水面積的大小。而大多業主,往往因為縮水面積不是很大,所以選 擇了吃暗虧。而記者隨后從當地消協了解到,在每年的3.15投訴中,房地產行業從未逃脫,其中投訴的重點就在于開發商在銷售前的承諾與銷售后的兌現方面存 在較大差異,也就是常說的“面積縮水”。
那么,王女士該如何維權呢?據業內人士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在房屋交付時,按開 發商所提交的實測面積中所測量的最終面積計算,具體面積差異應分而治之: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套內建筑面積 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在該起案例中,王女士可以選擇退房,當然,如果不退房,按照司法解釋,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預測套內建筑面積 時,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賣方返還購房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賣方雙倍返還購房人。
據業內專家介紹,對于上述法律規定,開發商通常會遵照執行;當然,如果遇到不講理的開發商,購房人可以向房管部門投訴,還可以直接起訴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