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55歲的學校門衛李慶猥褻女童,近日被新華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55歲的李慶是石市某小學臨時聘用的門衛。2013年5月的一天晚6時,李慶發現兩名男生和一名女生正在操場玩耍,此時學校其他老師都已經下班,見四下無人李慶頓時心生歹意,他來到操場后,以讓那名女學生到門衛室看電腦為名,將該女孩帶到門衛室。接著,李慶對該女孩進行猥褻長達十幾分鐘。
該案由石家莊市新華區檢察院以李慶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經新華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慶身為學校工作人員,猥褻在校女生,其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
辦案檢察官提醒家長:一定要教會孩子學會自我保護,不要單獨與除父母外的成年人有過近的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