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本月15日,河北省邢臺市柏鄉縣西街村拆遷戶馮文吉夫婦,在家門口被汽油嚴重燒傷。其長子馮哲曾稱,事發前,開發商派人打算強行斷路,雙方發生沖突(本報1月21日報道)。
傷者家屬稱,全身90%燒傷的馮文吉昨天中午已不幸去世。昨天,柏鄉縣警方對外通報,案件查明馮哲唆使父母自焚,目前馮哲及開發商兩名人員已被刑拘,案件尚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警方
夫婦長子唆使其自焚相威脅
昨天,柏鄉縣警方通報稱,15日上午,柏鄉縣一城中村改造項目施工工地發生一起項目方與村民糾紛導致自焚燒傷案件。經警方調查,馮文吉夫婦事發前因房產置換問題與項目方未達成一致,雙方就補償條件多次交涉談判未果。
事發當日,施工方在馮家東側30余米處正常施工時,馮文吉夫婦及其長子馮哲上前阻撓,施工人員在與馮家交涉時,馮哲情緒激動,示意其父母回家拎汽油澆身,并唆使其父母以自焚相威脅,以期達到更高的補償要求。
后項目方臨時工作人員郝某、邵某等人來到現場,與馮哲發生爭執,馮文吉夫婦見狀先后引火自焚,且馮文吉上前摟抱郝某,致郝某燒傷。郝某掙脫后組織人員將馮文吉夫婦二人身上明火撲滅后離開現場。
據柏鄉縣公安局通報,接警后,警方和縣醫院120救護車迅速趕到,并將傷者送往縣醫院搶救,后又將馮文吉夫婦轉往河北省友愛醫院進行救治。據介紹,案發后,柏鄉縣委、縣政府組織人員全力救治傷者,并協調相關部門先期墊付全部治療和相關費用。
目前,柏鄉警方已對郝某、邵某以涉嫌尋釁滋事刑事拘留,馮文吉長子馮哲也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采取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審理中。
>>家屬
被燒傷老人馮文吉昨日去世
昨天中午,馮哲的弟弟、馮文吉夫婦的次子馮堯發布微博稱,父親馮文吉已于中午12點左右不幸去世。另據馮家親屬介紹,馮堯母親趙煥珍目前仍在重癥監護室內治療。
記者隨后與馮堯取得聯系,電話中他的語氣低沉,稱哥哥馮哲已經于昨天下午被警方從醫院帶走。針對警方的調查結果,馮堯表示不滿意,“具體哪里不滿意我現在還說不上來”。之后,馮堯掛斷了電話。
昨天下午4點多,馮家親屬表示,正準備將馮文吉的遺體送往殯儀館。
>>開發商
否認斷路與馮家發生沖突
針對警方的調查結果,昨天,開發商“柏鄉縣榮華錦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榮華錦城)負責人之一張女士否認開發商工作人員郝某、邵某曾與馮家發生沖突。同時,針對馮哲此前所說開發商找來20多人欲強行斷路,張女士也予以否認,并稱當日只有10多名施工人員在場。
根據事后與現場工作人員了解的情況,張女士稱,事發當天上午,工人們和兩輛挖掘機來到馮家東側是準備進行正常的清槽工作,并非強行斷路,“馮哲說這是他們家唯一一條路,其實他們家往南走還有一條路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斷路”。
張曾聽現場工人講述,事發前,工人們剛剛啟動挖掘機,正準備下槽,馮哲和父母就從家中出來阻攔施工。馮文吉手中拎著汽油,拿著打火機,先是將汽油倒在老伴的身上,之后又倒在自己的身上,馮哲還告訴父母點火以示威脅。
張女士說,當工作人員郝某、邵某到達現場時,馮文吉夫婦已經在身上倒了汽油,郝某等人并不知情,隨后馮文吉點著身上的汽油,并上前抱住了郝某,致使郝某也被燒傷,“我事后問過郝某幾次,他都說沒有與對方發生沖突,之后我們的工作人員也參與了救火”。
根據警方說法,犯罪嫌疑人郝某、邵某均為開發商的臨時工作人員。對此,張女士回應,邵某確為臨時工,郝某則是公司長期聘用的工作人員,前天晚上,二人已經被警方帶走。
稱就安置問題多次退讓
針對馮家與開發商的安置協議糾紛問題,張女士回應稱,雙方一直難談攏并不是開發商方面經常變卦,而是村里和開發商一再退讓,馮家一變再變。“一會兒提出合同要公證,一會兒又提出還要開發商100萬的押金,后來又提出要126萬,總之只要開發商同意他們的條件,他們就反悔”。
據了解,事發前兩天,村委會委托村民與馮家協商,并同意了此前馮家提出的置換3套房加兩個車庫的條件。事發當日上午,村民再次至馮家協商選房事宜,馮家則提出增加10萬元賠償金。
張女士介紹,西街村舊村改造項目一期工程原定于2012年底竣工,由于與馮家的拆遷協議始終談不攏,馮家東西兩側的兩棟樓始終無法開工建設,“我們把圖紙都變了,馮家東西側的兩棟樓各減少一個單元,想著等樓建好后直接讓馮家選現房”。張女士說,當日工人們準備清槽的地方,正是馮家東側待建的11號樓。
張女士還表示,對于馮哲所稱開發商找人強行斷路致使其父母燒傷等說法,對公司名譽造成損害,不排除之后追究其法律責任。
-律師
馮哲刑嫌不構成故意殺人
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益華認為,根據目前警方公開的消息看,從《刑法》的角度,馮哲的刑嫌并不構成故意殺人,“故意殺人罪名的定性是需要多種犯罪構成的,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另外也要存在故意殺人的情節。”
胡益華認為,從目前公開的信息來看,馮家在看到開發商的大型機械停在家門口后,示意其父母回家取汽油,唆使父母點火自焚相威脅,這些并不是故意殺人罪名的構成要素,“僅以此認定他故意殺人,顯然證據不足”。
胡益華認為,拆遷戶看到挖掘機停在家門口,認為對方是前來強拆,挖掘機的出現激怒了拆遷戶,但馮哲本身一定沒有殺害自己父母的主觀故意。假使在強拆情況下,馮哲提議過用自焚的方式去嚇唬對方,但最終也是基于某些無法控制的原因、對方的壓力或者憤怒無助的情緒下,才做出了極端的行為,“此事件中真正促成自焚的原因是出現在家門口的兩臺挖掘機,既然存在拆遷糾紛,出現自焚肯定是從外面找原因,說馮哲存在殺人的故意邏輯上是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