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聞]日前,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調整完善省本級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有關政策的意見》,從今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對省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相關政策進行了調整,省直24萬參保人員將從中受益。調整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年最多可報銷7萬元,較以前提高了2萬元;大病醫療保險封頂線由15.5萬元提高到30萬元。
記者了解到,基本醫療保險是參保人員日常涉及最多的。按照規定,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退休人員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使用個人賬戶而發生的醫療費,由個人用IC卡直接結算。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發生的醫療費,個人負擔部分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現金直接結算,應由統籌基金支付的,定點醫療機構先記賬,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定期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政策調整后,省本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提高至7萬元,較以前上漲了2萬元。調整后的政策還把導致功能障礙的先天性疾病(不含整形)醫療費用,也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住院醫療費用審核報銷。
調整后的政策還將血友病門診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其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按住院醫療保險政策予以報銷。而以前血友病只報銷住院費用。調整后的政策還對有物價批文的醫療保險診療項目進行增補,共有37項新增診療項目納入醫保范圍。
職工因患大病所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容易導致支付困難,而大病醫療保險正是為解決這一難題。當參保人員當年度住院費用超過基本醫療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又符合相關標準的,其醫療費用可通過大病醫療保險基金予以報銷。政策調整后,大病醫療保險基金由原來的支付5萬元以上至15.5萬元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提高到支付7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部分的醫療費用,也就是說封頂線近乎翻了一番。
針對門診慢性病,調整后的政策規定,對享受門診慢性病人員兩年開展一次門診慢性病相關適應癥復查,復查費用可按慢性病政策標準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