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偏偏就有一些人抱著僥幸心理頂風上路,遇到民警檢查,不僅不配合,還和民警拼起了演技,多次上演“佯裝花式”吹氣。5月11日,邯鄲交巡警在查處酒駕過程中,就遇到了這樣一名女子。
當晚零時30分許,機動執勤一大隊執勤民警在滏東大街與叢臺北路設卡針對酒駕違法行為開展夜查專項整治行動。一輛號牌冀D7**96黑色轎車在面對執勤民警的停車檢查手勢時,并未減速欲駛離現場,被執勤民警及時攔下。透過車窗一股酒氣撲面而來,駕駛員立即搖上車窗躲避檢查,在民警的嚴厲警告下,女駕駛員才熄火下車。
在接下來的檢測過程,女駕駛員汪某展示了自己的“花式”吹氣技術,每次汪某銜住測試儀的管道后,卻用舌頭堵住了氣管,雖然有吹氣的樣子,卻沒有氣流進入測試儀,導致前前后后八九次測試儀均未發出警報聲。當民警為其做了簡單的示范后,汪某嘴上選擇了“配合”,心里卻耍起了小伎倆,每次吹氣檢測只吹一半,還不忘用雙手掩飾,連續吹了十余次依舊沒有成功。“你這樣不行,必須得按要求吹,持續5秒,中間不能停,請你配合!”民警再度講解示范,并在吹氣過程中連續提示,可汪某仍在努力拼演技。
由于汪某執意不配合,民警決定強制帶其進行抽血式酒精檢測,聽到要抽血,汪某這才好好配合接受了檢測。在8分多鐘的時間里,汪某總計吹了30多次,被測出酒精呼氣測試值達到35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汪某交待,當晚帶著兩個朋友在外吃了飯,喝了三瓶啤酒,自認為喝點酒開車沒什么問題,便心存僥幸、鋌而走險,熟料被民警查到正著,悔不當初。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駕駛員汪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證6個月處罰。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直接關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來不得半點馬虎大意。作為駕駛員,一定要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負責,自覺抵制酒后駕車,不能抱有一絲僥幸心理。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