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18時10分許,執勤民警在轄區滏河大街與陵園路口進行交通違法行為整治時,發現一輛黑色無牌裝有外賣箱的兩輪摩托車駛入民警視線,有違法嫌疑,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邊停車對其進行檢查。
經檢查,該摩托車屬于無牌無證車輛,駕車男子也未獲取摩托車駕駛資格。在詢問過程中得知,該車駕駛人趙某為某跑腿公司外賣送餐員,所駕駛的摩托車沒有上牌照,民警核查該駕駛人身份后,發現趙某并沒有取得第三類機動車駕駛證。隨后,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駕駛人趙某認識到錯誤,并表示愿意接受處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三類機動車的,駕駛人將受到罰款500元、可以并處拘留15日以下、扣留機動車的處罰。未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駕駛人將受到罰款200元。合并處以罰款700元、扣留機動車。
邯鄲交巡警在此呼吁各外送平臺,要加強各自送餐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同時,每一位“外賣小哥”在日常的工作中,也要主動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
(邯鄲市交警支隊邯山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