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訊(融媒體記者 楊偉廣)閨女出嫁要彩禮,好像是千百年來的風俗,但這筆彩禮錢歸誰所有、怎么花?現實中還是有分歧的。近日,邯鄲市臨漳縣法院受理了一起女兒訴父母保管彩禮款的保管合同糾紛一案,令人回味 ……
據悉,臨漳縣的女子常某與男子張某自由戀愛。2019 年 4 月,張某父親將 18 萬元彩禮款打入常某父親的銀行賬戶,當時口頭上說好由常某父母代為保管,并約定若日后買房,則將款項還給女兒常某。2019 年 7 月,常某與張某登記結婚,并按農村風俗舉辦了典禮儀式。典禮后,常某想購買房屋,遂回娘家向父母索要款項,但父母一直未將代為保管的 18 萬元交給常某。于是,常某一紙訴狀將父母告上法庭。
臨漳法院受理案件后,了解到此案是一例新類型案件,特就案由向邯鄲市中院進行了請示,最終確定為保管合同。確定案由后,速裁團隊考慮到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系親生父母子女關系,如果進入審判程序,雙方對簿公堂,勢必激化矛盾,不利于當事人的家庭關系,不利于案件化解的社會效果,遂將該案分配至速裁團隊的訴前調解工作室。針對該案,工作人員確立了 " 調解優先,維護家庭和諧,承擔社會責任 " 的調解理念,并制定了 " 對申請人以動情為主,對被申請人以釋法為主 " 的調解方案,對訴訟雙方曉之以情,動之以理,進行全面調解。最終,該案以申請人撤回起訴結案。當事人的家庭親情關系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維護,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據了解,如今在邯鄲有的農村彩禮漲到了 10 萬以上。那么這筆彩禮歸誰所有,是給女方父母,以感謝養育之恩?還是父母只是替女兒代管?看來以后要親閨女明算賬,先說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