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22時35分許,執勤民警巡邏至人民路與滏東大街時發現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白色轎車停在左轉待轉位置,可信號燈變綠燈多時該車卻紋絲不動。緊隨其后的車輛相繼鳴笛催促,但都無濟于事。巡邏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敲打了數次車窗駕駛人才緩緩搖下,只見他睡意朦朧,一股濃濃的酒氣撲面而來。民警懷疑駕駛人有酒駕嫌疑,為不影響后方車輛有序通行,遂將駕駛人迅速帶離現場,嫌疑車輛也一并靠路邊停放。
酒精檢測時駕駛人極不配合,使出渾身解數逃避檢測可謂花樣百出。盡管民警多次向其說明吹氣方法,可駕駛人一計不成又換一計,以特殊時期保持安全距離為由,趁民警不注意欲溜之大吉,不料剛跑出三十米就被民警抓了回來。因其多次拒不接受檢測,民警依法將其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驗。到達醫院后,駕駛人為躲避血液檢查終于配合民警吹氣測試,檢測結果為76mg/100ml,達到飲酒駕駛標準。
面對違法事實,駕駛人坦言疫情期間待在家中實在無聊,朋友約他家中聚餐忍不住犯了酒癮。心里想著天色已晚,交巡警又忙于疫情防控,應該不會被查到,于是便抱著僥幸心理酒駕回家,沒想到自己在路口等紅路燈時犯困恰巧被巡邏民警查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該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對其處以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12分并暫扣六個月的處罰。
疫情尚未結束,請廣大市民少出門、少聚會,確需駕車出門也切勿酒后駕駛。疫情防控是當務之急,嚴查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我們也絕不懈怠,希望駕駛人朋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珍愛生命,切莫以身試法。
(邯鄲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