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鄭州官方通報
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況通報
2020年3月11日12時40分,鄭州市確診1例境外輸入新冠肺炎病例,該病例是我市首例境外輸入性確診病例?,F將該確診病例情況公布如下:
患者郭某鵬,男,30歲,現住二七區蜜蜂張街道辦事處京北社區中原東路73號樓,職業為:浩昶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支隊鄭東新區執法大隊勞務人員。
3月1日,郭某鵬由北京首都機場乘EY889航班飛往阿聯酋阿布扎比;3月2日,由阿布扎比乘EY81航班飛往意大利米蘭;3月6日,由米蘭乘EY88航班飛往阿布扎比,轉乘EY888航班于北京時間3月7日8時50分抵達北京首都機場,經測體溫正常出航站樓后,乘坐機場大巴于10時30分許至北京西站。
3月7日13時,經測體溫正常,由北京西站乘K267列車(17車廂63號)于21時50分到達鄭州站西廣場,后步行到家。
3月8日7時28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1號線0143車換乘5號線0516車(醫學院站-鄭州東站-康寧街站)至單位(鄭東新區基運大廈6樓)上班;18時49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5號線0507車換乘1號線0143車(康寧街站-鄭州東站-鄭州火車站站)下班回家。
3月9日7時31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1號線0144車換乘5號線0532車(醫學院站-鄭州東站-康寧街站)至單位上班;18時45分,經測體溫正常,乘坐地鐵5號線0506車換乘1號線0129車(康寧街站-鄭州東站-醫學院站)在醫學院站出地鐵后,步行至一心堂鄭州中原路連鎖店買藥,后居家未外出。
3月10日8時,經大數據比對,發現其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社區工作人員趕至居住地,由120救護車將郭某鵬轉運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15時30分,因發熱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17時,由120救護車轉運至鄭州市第六人民醫院;3月11日確診。
截至3月11日12時,經流調初步判定密切接觸者24人,均已采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
郭某鵬返回鄭州后隱瞞境外旅居史,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
鄭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1日
警情通報
2020年3月10日早上8時許,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轄區內居民郭某鵬近期存在出入境情況,經向其核實,郭某鵬拒不承認。民警經調查核實了其出入境軌跡,立即將信息上報,并積極聯系社區工作人員,將郭某鵬送至二七區集中隔離點進行觀察,期間郭某鵬出現發熱癥狀被送至醫院,隨后確診。
郭某鵬違反《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第二十一號通告》,故意隱瞞出境史,未嚴格落實“隔離觀察”措施,未嚴格落實“如實申報”措施,期間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辦公場所,對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傳播危險,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鄭州市公安局大學路分局已依法對其立案偵查,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鄭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