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意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擬復工復業的各類賓館、飯店(酒店)、快捷酒店、普通旅館、招待所、民宿等住宿行業市場主體,取消申請審核改為承諾告知制,并簽訂《住宿行業復工復業承諾書》,同時要主動告知屬地行業主管部門。
《意見》規定,有序放開住宿和會議、培訓限制。住宿業市場主體要提供單人單間式住宿服務,入住率總體控制在75%以內;按照最高單場不超過50人、單人直線間距不少于1米的標準限制性接待會議、培訓等活動;有條件的,出入口要分開設置,并安排監控鏡頭記錄相關人員出入情況;入住人員入住前須測體溫,體溫超過37.3℃或出現發熱、干咳、打噴嚏等癥狀禁止進入,立即向所在社區防控組織報告,同時登記造冊并按照防疫有關規定協助其及時就診;顧客出房間或在酒店活動時必須戴口罩。
住宿經營主體提供餐飲服務的,應同時執行《河北省餐飲行業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復工復產防范措施》要求。盡量避免人員聚集用餐,為顧客設置戶外用餐取餐區,減少入場人數。排隊就餐或取餐的顧客,間隔距離應保持1米以上。
嚴禁開展娛樂等活動。暫停開放賓館酒店內其他娛樂、健身、美容(體)美發等配套措施。為減少人員聚集,取消室內外群眾性活動。
《意見》要求,各縣(市、區)及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住宿企業復工后的監督檢查和管理,確保企業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規范經營行為。同時加強業務指導和服務保障,建立幫扶機制,協助企業做好疫情防控和應急防護物資的采購,及時協調解決企業復工營業遇到的職工返崗、外地返崗人員居住等方面的問題,推動企業盡快復工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