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0日晚上23時50分左右,邯山三大隊民警在河沙鎮高速路口配合執行新型冠狀肺炎安檢任務,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在檢查車道接受檢查,經公安和衛建部門檢查該車司機身份證和體溫正常。正當執勤民警鄭培東準備放行時,靠近車身的他聞到了車里濃濃的酒味,而車上只有司機一人,不言而喻,司機可能涉嫌酒駕。不出所料,將司機帶至復檢區用測酒儀呼氣檢測,該駕駛人的檢測值為42mg/100ml,已達到了酒駕標準。民警隨即要求該男子出示駕駛證,面對民警提出查看駕駛證的要求,該男子推三阻四,不予配合,在民警的一再詢問下,才承認自己還未取得駕駛證。
后詢問得知,該男子為魏縣人,當天晚上在家喝了幾杯酒,駕車返回邯鄲,想著疫情期間,民警都去防控點執勤,酒駕查處力度減弱,所以才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誰知剛一到達河沙鎮高速口檢查站就被查獲,真是悔不當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