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進行詐騙的騙局,應該說已經很老套了,但是總有人上當受騙。這不邯鄲的張女士就一不小心鉆進了騙子的陷阱里,被騙了三十多萬元。
聽到這個消息后,張女士馬上否認,說自己并未在北京買過手機號,但對方卻說手機號是在11月20日,用張女士身份證購買的,手機號涉嫌詐騙,金額高達兩百多萬。聽到這里張女士驚出了一身冷汗,馬上再次進行了否認。但客服卻以不能做主為由將電話轉接給了一個所謂的主任。
接電話的男子自稱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的警察,名叫李飛。
隨后這個自稱李偉旭的人給她發來了逮捕令。此時,張女士已經深信不疑,因此是言聽計從。
邯鄲復興公安分局反詐中隊中隊長 王翔:這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檢法詐騙的案件。公檢法機關絕對不會通過電話,對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更不會通過視頻聊天的方式做筆錄。因此凡是要求你通過電話、聊天軟件視頻做筆錄的,都是騙子;凡是通過聊天軟件向你發送通緝令、拘捕令的,也都是騙子。
安全提醒
公檢法機關絕對不存在“安全賬戶”或“核查賬戶”,絕對不會讓公民提現轉賬匯款。
因此,任何要求把資金歸集到指定賬戶,要求開通網銀,提供銀行賬號、密碼、驗證碼的,都是騙子。凡是電話中自稱“通信管理局、電信運營商、銀行、保險、郵政”等客服人員,以你“個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錢、涉案”等為由,主動幫你轉接“公安機關”的,都是騙子。
(河北經濟今日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