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市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查處了一起違反《電子商務法》的案件,這是該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以來,邯山區立案查處的第一起違反該法的案件。
2019年12月,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協同網監科執法人員通過網絡定向監測發現,當事人未在某團購平臺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行政許可信息。執法人員通過技術手段,進行網絡調查取證,鎖定了當事人違法事實。
經調查了解,當事人未在平臺顯著位置或有效鏈接內公示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信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五條第一條“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之規定。該店負責人稱其線下實體店內已公示相關證照,對于在網絡平臺上以為只要能夠正常使用就可以了,根本沒有意識到作為電子商務者,必須公示營業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信息,深刻認識到錯誤并積極配合調查。
邯鄲市邯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2000元。案發后,當事人及時改正,在平臺公示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信息。
下一步,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繼續通過各種途徑宣傳貫徹《電子商務法》,提高社會認知度,同時將繼續圍繞《電子商務法》加大網絡巡查和監測力度,規范電子商務經營行為,促進轄區網絡經濟健康持續發展。
(邯山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