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要價不開票,媒體監督就退還!
邯鄲 中電洲際亂收費三問之—規矩何在?
近日,中原商報先后報道了羅城頭4號院劉先生和開元小區何先生被中電洲際公司以“開鎖費、罰款費”等為名隨意開價收費,不開具發票的問題。媒體關注后,中電洲際公司又將“罰款”退回。
12月5日,中電洲際供熱四分部一位負責人告訴《問政邯鄲》記者:隨意收取用熱戶現金,是公司員工個人行為,公司已對相關人員作出了批評教育、辭退等處理。而《問政邯鄲》記者并未見到該公司的相關書面處罰決定。
在相關報道的互動留言中,有多位市民反映了相同的遭遇??磥?,《問政邯鄲》已經關注的兩個案例并非個案,可能是眾多此類情況的冰山一角。那么在一個個“處罰”事件中,中電洲際公司所謂“個人行為”收取的款項最終去了哪里?在媒體報道后又為何迅速將此款退回?長期以來“個人行為”如此明目張膽、任意妄為,該公司的監管部門究竟在干什么?是真的看不見,聽不見,還是裝聾作啞,默許縱容?或者原本就是故意為之,無人反映,金錢入“庫”(小金庫),有人關注,“臨時工”“頂包”。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 “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
供熱企業,雖是企業,但其手中也掌握著市民取暖的“生殺大權”,同樣應將“手中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從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高度來做好這項工作,用制度和措施更好地保障用戶的供熱供暖,讓供暖這件最大的“民心工程”變成真正的“暖心工程”。
中電洲際公司在沒有任何指導性文件且不具備相關罰款資質的情況下,任由工作人員巧立名目,隨意開價,任性“罰款”。面對如此亂象橫生,管理混亂,人們不禁要問,中電洲際公司,你們的制度在哪里,你們的“規矩”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