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套用車輛號牌,被邯鄲交巡警支隊查緝違法行為。民警查獲違法車輛時,男子避而不見,讓其妻子出面敷衍。面對此情形,民警耐心詢問,尋出端倪,給予說服教育,對方終于坦白事實。依法給予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12月2日上午10時30分許,邯鄲交巡警支隊叢臺一大隊民警在網上巡邏時發現,一輛號牌為冀DXXXF的白色汽車疑似套牌車輛,現停泊在滏河北大街月星家居東門,請叢臺大隊二中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核查。民警通過核實,此車確實曾套用過“冀DXXX3”的號牌。車型款式、車輛顏色以及駕駛人吻合一致。
抵達停車場,民警聯系到冀DXXXF的白色汽車車主,是一女士,而視頻監控上駕駛人顯示的是一穿黑灰色上衣的男子。民警詢問早上開車駕駛人是誰,對方卻稱,她老公早上打車上班了,早上是她開車送孩子。民警要求女士繳出鑰匙,對方稱,僅有被洗衣機浸泡過的備用鑰匙,另一把她老公早上把鑰匙取走了。這引起了民警的質疑。
車門打開后,民警要求女士取出套用的粘貼式數字“3”,對方又稱,不知道有這回事。民警要求她詢問她老公,一番電話,女士稱,早上車不是她老公駕駛的,是其朋友開的。面對女士前后錯亂說辭,民警在警告的同時,給予說服教育。對方供認她老公早上套用了“冀DXXX3”號牌,并在車上找到那塊粘貼式號牌數字—“3”。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其駕駛套牌車輛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2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邯鄲交巡警支隊民警溫馨提示:套牌車不僅嚴重干擾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還增加了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而且由于套牌車沒有合法手續和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極易逃逸,大大增加了案件的偵破難度。合法車輛在被別的車輛套牌后,在車輛交通違法、事故處理等方面,真車主往往要充當“冤大頭”,給真車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