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是每一位駕駛員都應該知道的事情
然而,總有人抱著僥幸心理
酒后開車上路
并且試圖逃避檢查
11月18日21點15分左右,邯鄲市交巡警支隊渚河大隊民警在邯鄲賓館附近設卡檢查時,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在臨近檢查點時突然急轉調頭,但因轉彎過急車輛駛入了非機動車道,被非機動車道上的三輪車堵住難以行使,民警發現這一情況后,立即上前查看。
就在民警靠近黑色轎車車窗想要與駕駛員溝通時,一股酒氣撲鼻而來,于是,民警示意駕駛員將車輛停至指定位置,并下車出示相關證件,配合民警進行酒精檢測。
在呼吸式酒精檢測過程中,該駕駛員先是拒絕檢測,而后連續吹了四次都沒有成功。隨后,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駕駛員才配合酒精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5mg/ml,屬于醉酒駕駛。
據了解,該男子當晚因心情不好,自己開車出來喝了點酒。因為喝酒的地方離家很近,感覺自己意識還比較清醒,于是便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家。但在剛開上路時便看到了執勤民警,于是便調頭想要逃避檢查,誰知堵在了非機動車道,被民警逮了個正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民警對其處以駕駛證吊銷,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的處罰。目前,此事件已移交到中華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
邯鄲交巡警溫馨提示
吊銷駕照,規定期限內不得重新取得駕照。
酒后駕駛不僅危險
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據
因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因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駕駛證的,10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需要提醒的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