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交巡警支隊機動一大隊民警在浴新大街與望嶺路口設卡進行稽查布控整治,16時15分許,系統報警一輛紅色轎車車主的駕駛證超期未檢,交警隨即將車攔下來。被查的駕駛員一臉茫然,按照慣例民警要求駕駛員提供相關證件,經詳細核查,該男子的駕駛證已在10月30日超過有效期至今未換領新證,構成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面對違法事實,男子不斷為自己辯解,稱駕駛證考到手以后就沒再關注過駕駛證上的相關事宜,對自己的駕駛證超期仍駕駛車輛的違法行為一概不知。對此,民警現場開設“法律講堂”,經過民警一番教育,男子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最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1款第1項規定,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駕駛第二類機動車,將處以500元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
邯鄲交巡警提醒您:駕駛證從拿到那一刻起,經過一年的實習期,再過5年,如果在6年期間沒有吊銷駕駛證,是需要進行更換駕駛證的,更換下一個使用周期是10年,如果在16年之內沒有出現不可抗拒的問題,就能換成“終身駕照”了。一旦駕駛證到期不進行更換,將帶來很大的不便。因此要清楚我們自己的駕照什么時候到期,不要等到駕駛證因為時間過期而被罰款或吊銷,想想當初考駕照是多么的不容易,將來考駕照也是越來越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