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劃定邯鄲市貨運車輛低排放控制區的通告
邯環規〔2019〕2號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生態環境部等11部委《關于印發<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大氣〔2018〕179號)和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重型柴油貨車污染防治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氣領辦〔2019〕160號)要求,加快推進我市貨運車輛排放污染物防治,經邯鄲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在邯鄲市主城區建立低排區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相關規定的貨運車輛采取限行禁行的措施?,F通告如下:
一、低排放控制區的范圍(一)市區環城路以內(含環城路)。(二)東環路(人民路至邯臨路,含本路)以東,人民路(東環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臨路(東環路至京港澳高速橋,不含本路)以南,聯紡路(京港澳高速橋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聯紡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聯紡路至邯臨路,不含本路)以西。(三)各縣(市、區)在本轄區城區范圍自行劃定低排放控制區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
二、禁限行車輛類型和區域、路段(一)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以及其他中型和重型貨運車輛、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三馬車限制駛入低排放控制區和邯大公路東環南延線以西路段、中華大街永年界至成峰公路段、邯武快速路西環路至永峰路口路段。運送用于保障主城區生產、生活、建設等正?;顒颖匦杵?,以及車主戶籍所在地為主城區的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使用柴油燃料)和使用其他燃料符合相關政策法規及排放標準的中型和重型載貨汽車、中型和重型掛車及其牽引車、中型和重型專項作業車及其他限行貨運車輛,確需駛入低排放控制區和限行路段的,到市公安交管部門辦理通行證后,按規定時間、路線通行。(二)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總質量3.5噸及以上)禁止駛入低排放控制區。
三、繞行路線根據邯鄲市主城區周邊路網情況,按照“高速為主,外圍國省道為輔”的原則,建議禁限行范圍內的貨運車輛通過以下路線繞行:(一)繞行高速公路1、經G309國道:東來車輛通過肥鄉連接線從青蘭高速(G22)邯鄲東站上繞城高速轉換;西來車輛從青蘭高速邯鄲西站上繞城高速轉換。2、經G107國道:北來車輛經永年區東環路轉入洺李公路(S036省道),從京港澳高速永年站上高速,通過繞城高速轉換;南來車輛通過成峰公路(S315省道)至繞城高速林峰站上繞城高速轉換。3、經邯臨公路(S311省道):東北部過境貨車通過永年廣府旅游公路從青蘭高速邯鄲東站上繞城高速轉換。4、經邯大公路(S313省道):東南部過境貨車從京港澳高速邯鄲南站往南上繞城高速轉換。(二)繞行國省道公路禁限行范圍內的貨運車輛可自行選擇繞行G107國道、G309國道,永峰公路、成峰公路、洺李公路、定魏公路、邯大公路、邯臨公路等外圍國省道路繞行邯鄲市主城區。
四、國三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繼續執行邯鄲市環境保護局、邯鄲市交通運輸局、邯鄲市公安局、邯鄲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局《關于開展柴油車尾氣治理工作的通告》(邯環規字〔2018〕1號)。
五、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繼續執行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邯政規〔2018〕24號)。
六、本市原有通告內容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七、本通告有效期為2019年10月10日至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