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民何先生說:2010年,單位職工宿舍拆遷時,自己沒有要補償款,而是與開發商協商后,繳納了30萬元的房款,買了一套聚賢名苑70平的房子。2014年12月,開發商聚賢地產收走了雙方簽訂的唯一一份購房協議后交了房。
去年3月份,小區可以辦理不動產證了,但何先生沒有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沒有拆遷安置房的合同,何先生不知道該如何辦理不動產證。
那么,何先生的房子究竟是商品房還是回遷房?又該如何辦理不動產證呢?記者按照何先生提供的號碼,撥通了聚賢地產陸經理的電話。
聚賢地產的陸經理表示,何先生屬于回遷戶,但關于如何辦理不動產證,他并沒有多說。陸經理說的是否屬實呢?記者隨何先生一同前往邯鄲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房產稽查執法大隊的相關負責人表示:會盡快聯系聚賢地產相關負責人核實何先生房子到底是回遷房還是商品房,在調查清楚后會作出答復。
希望房產稽查執法大隊的工作人員盡快核實何先生房子的性質,確定之后,以便何先生接下來辦理不動產證的事宜,對于此事,民生大視野將繼續關注。
(民生大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