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劍2019”打擊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縣局環安大隊立足本職,嚴密部署,以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生活環境為己任。近期,大隊民警行政拘留一名涉嫌環境污染的違法行為人,為此類環境污染行為起到了有效地警示作用。
2019年7月份,縣城區域內的環境安全指數超標,接到上級指令后,縣局環安大隊立即行動,聯合邯鄲市生態環境局魏縣分局進行縝密排查,發現縣城周邊一建筑工地施工現場未使用現場噴淋和車輛沖洗裝置,造成工地揚塵,對環境造成影響,我局環安大隊民警依法將其口頭傳喚至魏縣公安局,經詢問,該建筑工地項目經理楊某對施工現場未使用環保除塵設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之規定,縣局對楊某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理決定。
(魏縣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