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9日至10月15日,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聯合開展為期三個月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惡意圈錢”“卷款跑路”等行為。
記者了解到,全市范圍內凡從事零售、住宿、餐飲、居民服務、游泳健身、美容美發、教育培訓、洗車等服務并開展預付卡消費業務的經營者,均列入本次整治范圍。
此次重點整治以下八種經營者的違法行為:未經登記注冊或未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許可的無證照經營行為;未按《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規定進行發卡備案;不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消費者提出合理退款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未履行法定程序便易名換主、地址變更;因停業、歇業或者場所遷移等原因,未對消費者說明原因,提供有效聯系方式,以致消費者無法聯絡;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不以經營服務為目的,而是“惡意圈錢”“卷款跑路”;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凡有以上行為之一的,各部門將按法律法規,依法立案查處,列入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查處。情節嚴重的吊銷相關證照,且不得在全市任何地域從事經營活動,即“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據了解,此次專項行動,我市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商務部門、公安部門共同建立“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專項整治行動信息共享機制”,由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注冊一個三部門共用的電子郵箱,以此郵箱為依托,三部門完善、互通、共享專項整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