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司機認為喝一兩杯酒不會影響開車,更不會構成酒駕,殊不知,這完全是對酒后駕駛的誤解。
6月30日,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民警在渚河路與中華大街南口設卡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治理行動,凌晨1時30分許,一輛車牌號為冀DW3***的白色轎車緩緩向治理點駛來,當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時,該車駕駛員則表現的十分慌張,眼神游離且不敢直視執勤民警,但民警還是可以聞到絲絲酒氣。發現這一問題后,民警立即讓男子下車接受酒精檢測。
當民警問其喝了多少酒時,男子不以為然的回答“說句實話,我還真沒喝啥酒”。話音剛落,酒精檢測儀便檢測到其體內酒精含量61毫克/100毫升,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秒被測試儀“打臉”。
面對酒檢數值,男子承認了自己飲酒的事實。男子一再懊惱,自以為酒量較大,感覺大半夜喝點酒開車沒什么問題,便心存僥幸,熟料剛開出不久就被交警查到。根據《中華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該駕駛員飲酒后駕駛第二類機動車的,將對其進行罰款1000元、記12分、駕駛證暫扣6個月、拖移車輛的處罰。
在此,邯鄲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上路開車切勿飲酒,始終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存在任何僥幸心理,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司機!
(邯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