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交警渚河大隊在人民路與陵西大街交叉口東行500處開展酒駕集中夜查行動時,執勤民警對一輛灰色轎車駕駛員進行酒精快速檢測時,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該駕駛員酒精含量為5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得知,駕駛員馮某是保定人來邯鄲談業務,當天吃飯時喝了幾瓶啤酒,想到自己喝的不多,而且還是啤酒,住的地方也比較近,就僥幸駕駛機動車上路,不料車輛沒行駛多久就被執勤交警攔住了,自己也表示非常懊悔,愿意接受交警的處罰。
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駕駛員馮某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酒后駕駛的后果,
想必不用小編再提醒了吧~
罰款、暫扣駕駛證…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無數個家庭將支離破碎!
在此小編也提醒廣大駕駛員,
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
開車若酒駕,親人兩行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