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7號晚,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二中隊的民警在中華大街叢臺路南口進行重點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23點35分左右,一輛時快時慢、軌跡異常的白色轎車引起了執勤民警的注意。
看到民警遠遠地向其走來,該車停在了路邊車位內,一名女司機從駕駛座位上下來,轉了一圈坐到了副駕駛上,同時副駕駛上的男伴換到了駕駛位上,熟料這一招偷梁換柱已被民警胸前的執法記錄儀拍攝下來。面對民警檢查駕駛證的要求,男伴主動遞上自己的駕駛證,民警卻要求女司機提供證件。男伴還想辯解,在聽到民警已有視頻記錄后,便坦然承認了一切。
原來,該女生正準備預約科三,看這會兒天晚了路上的車少,想先練習一下,確實不知道這樣是違法的。對于交警的處罰,二人十分配合,稱“(以前)確實不知道,交警該給什么處罰什么處罰”。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條第1款的規定,這名女司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第二類機動車,應處以1000元罰款,扣留機動車,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同時,將第二類機動車交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的男伴也觸犯了交通法規。
最后,民警依法對女司機開具了強制措施票據,并扣留了機動車,要求她15日內到大隊違法處理室接受處理。針對男伴的錯誤行為,民警秉承人性執法的理念,對其進行了普法教育后放行。
邯鄲交警溫馨提示:無證勿開車,對自己負責;他人無證勿支持,對你我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