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路上執勤的
邯鄲交警機動執勤大隊民警
碰到了一輛
“身懷絕技”的面包車
細細數來
它的4項違法行為
個(er)個(er)
都可能使這輛車
成為馬路殺手
2019年5月4日19時40分左右,機動執勤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巡邏至中華大街果園路交叉口附近的時候,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冀D HF1**的小型面包車的車身十分臟,且后尾燈只有一個亮,于是民警尾隨該車至新興大街果園路交叉口,在其等紅燈時將其攔停,攔停時該車還在違法占用左轉道路意欲直行。
民警讓司機把車停到安全的路邊后,對其進行進一步檢查。這一檢查可嚇了民警一大跳,這輛面包車不止后左側車燈損壞,前左側的大車燈也不亮了,屬于嚴重的安全設施不全。車身臟不說,后車牌照也不清晰,怪不得司機師傅敢占左轉道直行呢,原來是覺得后車牌不清晰可以逃避電子抓拍攝像頭。最讓人驚訝的是,這明明是一輛核定載客8人的面包車,此時卻只剩駕駛和副駕駛座,后面的車座全部被拆除放上了塑料筐等東西。
▲前車燈左側損壞▲
▲后車燈左側損壞+后號牌不清▲
▲私自改裝+違反規定載貨▲
▲當事人接受處罰▲
在民警告知其違法行為時,司機雖然承認了自己私自改裝車輛的行為,卻辯解稱自己只知道前車燈只有一個亮了,想著不影響開車就沒去修,不知道后車燈也壞了,也不知道車臟的連號牌都看不清了。但是,不知道不代表不違法。在民警擺事實講依據的勸解下,司機承認了所有違法行為。
最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1條之規定,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對其處以罰款200元,不計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對其處以罰款500元,不計分,并責令其恢復原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之規定,客運機動車違反規定載貨,對其處以罰款200元,不計分的處罰。針對其號牌不清晰的違法行為,民警秉承人性化的執法理念,告知司機該行為的違法性和帶來的社會隱患,責令其立即將號牌擦干凈。
邯鄲交警溫馨提示:出行前要仔細檢查車輛狀態,及時消除安全隱患,既知不可為者勿為,珍愛生命,共創和諧、安全的出行環境,平安邯鄲,有你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