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交警開發區大隊民警在世紀大街叢臺路北200米處,發現一輛白色小客車停在路邊,駕駛人和副駕駛正在換位置,大概是慌慌張張的對外面環境沒有觀察充分,車恰巧停在監控下面。
在民警的詢問下,駕駛位上的張某主動承認,他和實際駕駛人李某是朋友,在路遇交警檢查時,李某稱自己喝了酒,一旦被查住后果嚴重。礙于朋友面子,加上法律意識淡薄,講義氣的張某當了“代駕”。
李某現場接受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58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最終,民警依法對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半年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