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臨漳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縣城建安路與鄴令大街交叉口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18時許,一輛小型轎車向檢查點駛來,民警示意該車駕駛人停車接受檢查并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該駕駛人只向民警出示了行駛證,說道:車是朋友的,駕駛證沒有在這個車上。民警隨對車輛進行仔細檢查,這時民警發現該車安裝的車牌固封鏍絲用手可以輕松卸下來,當民警把車牌卸下后,看到每個鏍絲都是使用固體膠水粘連的,未按照規定使用固封裝置。民警立即讓駕駛人把身份證號碼報一下,這時該駕駛人卻神情慌張,支支吾吾聲稱號碼太長沒記住,并刻意躲避民警的詢問。民警根據多年工作經驗斷定該司機有問題,隨即控制該駕駛人帶回大隊進一步核查信息。
在民警的再三詢問下,該駕駛人才向民警說道自己剛在駕校報了名,還沒有駕駛證呢,并向民警拿出了身份證。該駕駛人陳某某屬于無證駕駛,是個地地道道的“黑司機”。民警根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對該駕駛人作出不按規定按照號牌罰款200元;無證駕駛罰款1000元,拘留15天的行政處罰。
來源:云端臨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