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年檢就開車上路
這還不算
司機還酒后駕駛,理由竟是
“趕時間送孩子上學...”
4月10日早晨
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查處了一起嚴重的交通違法
7時50分左右,邯鄲交警渚河大隊民警早高峰時期在人民路與滏西大街交叉口疏導交通時,發現一輛黑色奧迪轎車行駛緩慢,遂上前進行查看。
經查驗,發現該車輛逾期未年檢,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行駛證及駕駛證,并告知其車輛未年檢,但是,駕駛員卻說:“車是借朋友的,趕時間送孩子,沒有注意。”
民警在查看其駕駛證后,讓駕駛人把車開到路邊不妨礙交通的地方,為駕駛人安某開具車輛未年檢法律文書。在與駕駛人交流時,民警發現駕駛員安某口中酒氣較重,遂用呼吸試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酒精檢測。
測試結果顯示其每百毫升血液里酒精含量為61毫克,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車輛未年檢、酒后駕駛還帶著孩子,民警當場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
隨后,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針對機動車逾期未年檢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證記3分、罰款200元的處罰。該駕駛員安某駕駛證共計15分、罰款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