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醉酒駕車的人肯定會說以下幾句話
1、喝的不多
2、我有急事
3、我以為你們不查車
警察蜀黍表示聽煩了
能不能有點新鮮詞
但是
無論什么理由
都不能成為酒后駕車的理由
城市交通工具有無數個
你偏偏選擇自個兒酒后開車
既然你不珍惜生命
那警察蜀黍只能利用法律手段約束你
近期刑警十二中隊破獲三起危險駕駛案
NO.1
我就是喝了點小酒~
3月5日,刑警十二中隊值班民警接到交警渚河大隊一醉酒后駕車案,請求協助調查。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駕駛汽車與一輛汽車相撞。接報警后,刑警十二中隊民警協助交警對其車輛進行扣押,并對其進行抽血檢驗,經檢測,確認其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NO.2
我有急事~ 真的(看我誠摯的眼神)
3月11日,刑警十二中隊接站前大隊交警報警稱:楊某酒后駕駛汽車被被交警查獲,請求協助調查。到達現場后,民警帶其進行酒精血樣檢測,檢測結果為涉嫌危險駕駛罪。楊某說:“因為自己有急事要處理,又打不到車,又覺得交警在這時候不會查車,所以才抱有僥幸心理酒后開車。”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NO.3
我以為你們不查車呢...
4月10日,刑警十二中隊接交警防控大隊民警移交一醉酒后駕車案,交警在某交通路口設卡時發現一轎車有酒后駕車嫌疑,隨即將其攔停,經當場使用手持呼式酒精檢測儀對駕駛員馮某進行檢測,初步檢測其為醉酒后駕車狀態,后又經鑒定中心,馮某涉嫌危險駕駛罪。馮某在訊問筆錄過程中說:“自己喝了大概七八瓶酒開的車,感覺交警不會在這查車。抱有僥幸心理才會酒后開車。”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叢臺警方在此提醒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行車不規范
親人兩行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