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樊先生在邯山區盛和佳苑小區購買了一套樓房,可這房子買了以后就一直沒動工。2018年7月,盛和佳苑小區開發商——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答應他退房款??扇缃?個月時間過去了,房款卻遲遲沒拿到手。
在邯山區邯山街與農林路交口東北角,樊先生指的這片空地,就是盛和佳苑樓盤項目。2017年3月他首付了99495元,在這里購買了一套建筑面積88.05平方米的房子。當時合同簽訂項目定于2019年6月30日交房。但樊先生說,從2017年12月到2018年7月19號期間盛和佳苑項目一直沒有動工。
樊先生告訴記者,2018年7月19號辦理退房手續時,他將房屋認購協議原件和收據都交給了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并給他手寫了一份證明。在這張“收到條”上,明確寫有樊先生購買時間、房屋面積、房款等內容,并蓋有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印章,但并沒有寫明具體退款時間。
樊先生說,對方答應給退錢卻遲遲不兌現承諾,這讓他等得早就沒有了耐心。而這也是他不得不面對的現實。
現場記者看到這塊地一直被圍擋圍著,但里面并沒有任何實際動工跡象,儼然一片荒地。那么,樊先生當初買的房子究竟是什么房子?開發商答應的退款何時才能兌現?隨后,記者與樊先生及他的母親一起來到了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見到了這里的一名工作人員。
面對記者的一連幾個問題,這名工作人員都沒有給出明確的回復。始終表示只有等領導回來了再解決問題。并讓樊先生再等個十天半月,等公司有錢了,再來要房款。
買了房,房遲遲不蓋;要退款,款又遲遲不退。樊先生不知如何是好。在采訪中,記者注意到樊先生當時的購房協議書上寫的2019年6月30日交房,眼下是4月份,但此時的盛和佳苑小區還是空空如也,沒有任何要施工蓋樓的跡象。這里是真的要蓋樓嗎?到底有沒有建設樓房的資質?盛和佳苑項目又是否具備銷售資格嗎?
為了了解清楚盛和佳苑樓盤項目建設的具體情況,今天上午民生大視野記者首先來到了市房管局稽查執法大隊。副隊長劉金剛告訴記者,所謂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盛和佳苑項目根本沒有取得任何證件,屬于違法售賣。
劉金剛告訴記者,目前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盛和佳苑樓盤項目根本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存在違法行為。不過,根據《邯政規【2019】4號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的意見》,市房管局只負責對各縣市區的房地產業務進行督導,并沒有執法權。要想解決樊先生購房糾紛及如何處罰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還要到邯山區住建局。隨后,記者再次來到邯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并將情況反映給了這里的工作人員。
在采訪中,邯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他們會幫著解決樊先生的問題,但具體涉及到最后由哪個部門對邯鄲市昶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違法行為進行監管與處罰,他們還需要再與市房管局溝通之后,才能給出最后的解決方案。
2019年印發的《邯鄲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交易市場秩序的意見》中第三條明確指出:對未取得土地或規劃手續就開始違法銷售的項目,轄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日常巡查中發現后,應及時報告轄區公安部門,涉嫌刑事違法的由轄區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設立銷售場所的,由轄區政府住建部門或城管執法部門予以關閉。
(民生大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