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鄲網民向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平臺咨詢,子女戶口能否隨父親單位集體戶口落戶的問題。邯鄲公安局復興分局稱,目前,邯鄲市集體戶口上不可以落入新戶。如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滏園派出所稱,居民如在邯鄲市辦理立戶登記,需憑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
網民都先生告訴記者,他在邯鄲市工作后成為掛靠在單位的集體戶口,妻子戶口在臨漳縣。2009年,夫妻二人購買了位于邯山區金安公寓的房子。該小區隸屬于滏園派出所,開發商為邯鄲市金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但是因開發商遲遲未在滏園派出所備案,導致都先生遲遲不能從集體戶口轉為家庭戶口,1歲多的兒子至今未落戶。這讓都先生犯了難:“兒子馬上就要上幼兒園了,急需落戶,能不能讓孩子先隨我的集體戶口落戶呢?”
為此,記者聯系了都先生集體戶所在地的邯鄲市公安局復興分局。戶政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邯鄲市公安局的相關規定,現在集體戶口上不可以落入新戶。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戶籍登記。”工作人員建議都先生將其兒子戶口落戶到家庭戶一方。
隨后,記者咨詢了滏園派出所。派出所戶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金安公寓未在該派出所備案,需開發商邯鄲市金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邯鄲市地名辦公室申請命名,再到派出所備案。備案后,都先生即符合申報戶口登記的條件。
為此,記者聯系了邯鄲市金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馬女士告訴記者,該公司年前就已經接到業主反映落戶的問題,目前負責人正在準備備案所需材料。